【两学一做】咸丰出台系列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 招商动态 |2017-03-20
“县委出台系列干部管理任用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干部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让干部甩开膀子干事创业!”3月6日,咸丰县委书记郑东来表示。
今年以来,咸丰县制定出台10余个从严治党文件,通过建立激励、容错、能上能下等机制,约束干部行为,集中整治不作为及乱作为,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鼓励他们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发展环境。
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懒政庸政、“为官不为”等现象,该县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真正让党员干部主动履职尽责,大胆发挥才能,将智慧和精力投入到推进改革创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中,为敢想敢干的党员干部“兜底”,让干事创业者吃下“定心丸”。
为使受处分党员干部正确认识错误,放下思想包袱,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该县为知错识错、立行立改、日常表现优秀的受处分党员干部提供发展空间,出台《受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实行跟踪管理,明确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对受处分或处理干部的日常管理特别是履职尽责情况的管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处分或处理影响期满的干部进行全面考核,对思想转变好、综合素质高、工作实绩突出的,及时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处分,向组织推荐使用,让受处分期间德才表现突出者“不掉队”。
该县还针对部分领导干部“改非”后存在心理落差、自身要求降低、进取心减退等现象,拟定《咸丰县非领导职务干部和享受职级待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改非”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奖惩激励机制、职级待遇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改非”干部职责,激活“改非”干部工作活力。
该县出台的《关于加强重要领域预防腐败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严查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高悬对腐败行为的惩戒利剑,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保护干部。